• 索 引 号: FJ00114-0602-2024-00012
  • 文号: 闽人社办〔2024〕1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4-02-05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进直播带岗在就业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 2024-02-06 15:41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进直播带岗在就业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5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健全直播带岗机制。各地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直播带岗基地建设机制,围绕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各类重点群体就业服务要求,将直播带岗活动与零工市场、人才引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省际劳务协作等相结合,扩大直播带岗范畴,增加直播带岗影响力。

  二、丰富招聘活动内容。各地要积极采取“直播+现场”招聘模式,在组织开展公益性招聘活动中,嵌入直播带岗活动环节。“线上”“线下”同步实现岗位推介、简历投递、政策咨询等功能,搭建供需对接桥梁,提升人岗匹配效率。

  三、强化内外协同联动。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数字化媒体,大力宣传直播带岗服务渠道和积极成效,发挥直播带岗带动就业和宣传政策的价值。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跨层级、跨部门联动直播带岗机制,共同开展直播带岗专题招聘活动,激发就业市场活力。

  四、加强服务安全管理。各地要按照《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要求,严格审查参与就业公共服务领域直播带岗活动的机构资质,明确直播机构的直播服务质量、求职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要求,确保直播内容真实性、合法性。加大直播带岗服务监管力度,保障直播带岗服务安全。

  联系人:王炜  联系方式:0591-87525121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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