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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永春县“三前”并举预防化解岁末年初劳资纠纷

来源: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7-02-24 11:02         字号:       阅读:{{pvCount}}

  岁末年初往往是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劳资纠纷高发期。对此,泉州市永春县坚持“三前”并举,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岁末年初群体性劳资纠纷处理,确保“两节”期间劳动关系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是排查在前,有序联动。及时召开突发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应急处置协调领导小组成员(扩大)会议,结合2016年以来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制定预案措施,对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纠纷统一部署,人社部门和信访、建设、公安、工会、法院等部门与各乡镇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加大力度,力求劳资纠纷排查在前,化解在早。 

  二是出击提前,强化监管。结合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深入走访企业,检查工资支付、社保缴纳等情况,对易发劳动关系纠纷的企业进行周密排查,对隐患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同时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醒和督促企业规范用工管理。通过排查,及早发现、提前介入、及时处置,从源头上减少劳动关系纠纷案件发生。 

  三是反应移前,保障到位。做好110联动值班值勤,保持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切实加强劳资纠纷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告,进一步健全突发群体性劳资纠纷处置机制,提高劳资纠纷案件的查处效率,遇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控制局面,有效沟通,及时化解,有力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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