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0605-2025-00008
- 文号: 闽人社文〔2025〕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5-01-17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
经查,考生蔡兼祯,在2018年报考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经研究决定,取消蔡兼祯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撤销其执业资格,收回执业资格证书,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附件:违纪违规考生处理情况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违纪违规考生处理情况表
姓名及 身份证号 |
报考单位 |
取消证书类别 及编号 |
违纪违规 情况 |
蔡兼祯 350×××××××××××2515 |
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注:系考生冒用该公司名义报考) |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编号:201809034350004758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编号:闽建造(二)104310 |
使用虚假证明材料报考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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