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0605-2025-00001
  • 文号: 闽人社办〔2025〕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5-01-07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 资助名单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时间: 2025-01-07 15:14

各相关博士后设站单位:

  根据2024年度“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工作部署安排,经各设站单位申报,省人社厅审核研究,现公布2024年“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资助名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资金使用

  “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培养资助为政府专项资助,相关经费应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社〔2017〕32 号)规定,严格管理和使用,确保培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加强人员管理

  设站要承担对获得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受资助人员的管理与跟踪服务,获得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应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发表的相关成果应注明受“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资助。获得A类引进培养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资助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填写《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引进培养成效登记表》,获得学术、人才交流资助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总结评估,相关单位的表格、会议方案、会议成果、图片视频等材料应及时报送至我厅专家工作处。

  三、资金拨付事项

  请各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按照本单位获得资助金额开具收款票据并附收款账户名、户号、开户行信息2025年1月20日前寄送至我厅专家工作处。

  联系人:郑文林   电话:0591-87817990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省政府大院8号楼518室

  邮  编:350003

  附件:1.2024年“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资助名单

  2.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引进培养成效登记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5年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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