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0605-2024-00082
  • 文号: 闽人社函〔2024〕23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4-08-09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层次
和紧缺急需人才招聘活动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 2024-08-12 11:21

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吸引各类人才来闽创业创新,我厅将于9月至12月集中开展2024年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招聘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海纳百川,以开放的思维、开阔的视野,采取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相结合等方式,广泛吸引人才来闽创业创新;坚持服务中心,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企业发展需求以及教育、医疗等民生发展,靶向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坚持注重实效,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确保对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活动安排

  (一)征集需求。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企业发展需求,面向省内高新技术企业、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含博士后站点)等各类企事业单位征集人才岗位需求信息。重点征集以下人才需求: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含博士后站点)等事业单位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一般要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企业拟引进的能解决发展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难题,担任企业中高级专业技术、管理职务的人才;其他用人单位拟引进的年薪一般不少于10万元的人才。   

  (二)宣传推介。根据征集到的人才岗位需求信息,通过有关高校、人才网站、合作机构等宣传发布,吸引人才与用人单位进行预对接。   

  (三)对接洽谈。遴选有参团意愿的用人单位组团赴省外开展线下对接,活动地点暂定济南、长沙、哈尔滨、重庆、西安。   

  三、政策支持

  (一)引进人才符合省级高层次人才(特级和A、B、C类)条件的,可在落地前后申报,确认后给予最高700万元安家补助。引进人才符合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企业聘用补助。引进人才符合我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生活津贴和住房补贴。引进人才符合其他人才政策的,按规定给予支持。

  (二)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的,可适当简化招聘程序,采取专项公开招聘等方式进行。招聘方案按规定事先报省、设区市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三)招聘活动展位费、整体宣传费用等由我厅负责。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自理。

  四、其它要求

  (一)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发动各类园区、企事业单位广泛参与。各地可根据参会单位规模和需要设立招聘分团。

  (二)细化条件、认真填报。要结合活动要求,认真研究确定一批关键岗位,加大招才引智力度。要细化岗位条件要求,尽量列明工作、生活条件等待遇,为精准引才奠定基础。

  (三)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合力做好人才需求的宣传推介和前期交流对接相关工作。同时,用人单位也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到省外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推介洽谈活动。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招聘活动将根据活动规模和招聘需求实行总量控制、择优确定,请有意愿的单位于8月30日前将报名回执(附后)发至邮箱rlzykfc@rst.fujian.gov.cn。

  未尽事宜,由我厅人力资源开发处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徐佩琦、江文生 0591-87853073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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