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0605-2024-00006
  • 文号: 闽人社办〔2024〕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4-01-16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组建福建省技工教育专业委员会专家库和遴选专业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 2024-01-17 19:52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为进一步发挥专家在技工教育工作中重要作用,促进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业务评审专家库建设办法(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28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建福建省技工教育专业委员会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在组建的专家库基础上,根据各技工院校专业师生人数及办学水平,遴选一批专业学科带头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技工院校专业教师、校企合作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入库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2.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技工教育相关工作,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管理。

  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专业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职业(工种)领域具有一定理论造诣和丰富实践经验,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省有关技工教育工作的政策,熟悉技能人才培养规律,有丰富的教学或管理经验。一般应取得本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对技术技能水平特别拔尖、实践经验特别丰富、业绩成果特别突出,或在企业生产一线关键技术技能岗位担任技术骨干的,一般应该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任的技工院校市级以上督导员以及市级以上各类竞赛裁判员、评委等。

  三、入库专家主要工作

  入选专家库专家根据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归口业务工作的相关职能,参与以下工作:

  (一)参与技工教育办学水平评估工作;

  (二)参与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竞赛指导及裁判工作;

  (三)参与技工院校教材专业建设指导评审工作;

  (四)参与技工院校项目建设(含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评估验收及绩效考核;

  (五)参与技工院校专业学科(含工学一体)的师资培训及指导工作。

  四、专业学科带头人遴选条件

  (一)专业学科带头人从专家库中遴选。

  (二)近五年来坚持在教学一线,担任两门以上课程教学任务;近五年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的要求,专职教师教学周课时原则上不少于12课时,兼任行政工作的教师原则上不少于8课时,中层干部原则上不少于4课时,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少于2课时;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每年不少于1个月(公共基础课教师每年不少于7天)。

  (三)专业技能强,教学业绩优秀,教科研成果突出,并具备下列教学教研业绩成果条件之一:

  1.在技能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类赛铜牌以上奖项、国家级二类赛优胜奖以上奖项,或者所指导的学生获得国家级一类赛优胜奖以上、国家级二类赛铜牌以上奖项。

  2.在教学成果、技能竞赛教学成果、教研成果、教材成果、课程建设等遴选活动中获得省(部)级以上二等奖,本人为主要完成者(完成者排名中居前两名,下同)。

  3.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掌握技工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课程改革等校级以上项目,取得显著成绩。近五年内在相关学术刊物(有CN或ISSN刊号)独著发表本专业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或正式出版发行本专业的专著、译著、教材,质量较高,且主要由本人完成。

  4.参加企业科研开发、技术革新等工作项目,并取得显著成效。拥有国内发明专利,应为独立或第一发明人,且为授权发明专利。

  5.参加教师职业能力大赛获得国赛三等奖以上,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赛二等奖以上。

  6.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精品课程、精品专业、示范课程或教学资源库建设开发,并获得表彰,或参与省(部)级以上说课、技能实操课件、微课、示范课、教案、课件制作等比赛之一,并获得表彰,并在本专业领域或更大范围推广运用。

  7.注重教学方法改革,近五年开设市级以上公开课或指导技术实操教学、推广专业课程教学经验讲座3次以上;指导培育青年教师,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有计划地指导培育2名以上青年教师。

  五、专业大类目录

  专业委员会专家库征集专业类别按照人社部印发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的15个专业大类进行征集,同时,根据技工教育工作实际,增加综合管理类专业与公共基础课类专业,总计17个专业大类(见附件1)。

  六、入库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经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后,提交《福建省技工教育专业委员会专家申请表》(见附件2)和《福建省技工教育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原件及电子档上报福建省技工教育中心。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入库资格。

  (二)各单位上报专业学科带头人由各校在符合专家库人选上报名单中进行遴选,遴选结果在专家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中备注,各校应结合专业师生人数,每个专业遴选学科带头人不超过2人。

  (三)专家库实行动态调整、培训考核、共建共享、信用评价、退出惩戒管理,专家因身体健康、工作调动等原因可自愿退出专家库,对不符合条件、不能公正履职的专家及时调整出专家库。

  (四)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月26日。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赖智伟

  联系方式:0591-87279387、fjjgjy503@sina.com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七星井龙山大厦503

 

  附件: 1.福建省技工院校17个专业大类目录

       2.福建省技工教育专业委员会专家申请表

       3.福建省技工教育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汇总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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