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0605-2021-00134
  • 文号: 闽人社函〔2021〕28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1-10-27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迎世赛 点亮技能之光主题推广活动暨技能中国行--走进福建”和“2021年福建省职业技能大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 2021-10-29 16:02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2021年福建省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70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主题推广活动暨技能中国行——走进福建”的通知》(闽人社函〔2021〕191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决定于11月10日至14日在漳州举办“迎世赛 点亮技能之光主题推广活动暨技能中国行--走进福建”和“2021年福建省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启动仪式 

  举办“迎世赛 点亮技能之光主题推广活动暨技能中国行--走进福建”启动仪式和“2021年福建省职业技能大赛”开幕式。 

  1.地点:漳州技师学院 

  2.时间:11月13日9:00 

  (二)技能展示活动 

  设立“技能中国行――走进福建”技能展示馆,展示21个技能项目,主要为:寿山石雕技艺(福州)、3D打印技术(厦门)、茶叶文化(宁德)、木雕(莆田)、惠安石雕技艺展示(泉州)、漳平水仙(龙岩)、美容(龙岩)、无人机应用(三明)、仿宋点茶(南平)和漳州展示的12个项目(剪纸、面塑、食品雕刻、拉糖、数控作品展示、龙人古琴、茶艺表演、水仙花表演、物联网、光电技术项目技艺展示、移动机器人和金牌战车场景展示)。 

  1.地点:漳州技师学院 

  2.时间:11月13日,各展示项目应在12日前完成布展工作 

  (三)举办世赛知识普及活动 

  1.地点:漳州技师学院 

  2.时间:11月13日 

  (四)竞赛活动 

  共设置电工、烘焙工(糕点面包烘焙工)、装配钳工(智能制造单元安装与调试)等10个项目。地点与时间及有关安排详见附件1、2。 

  二、活动经费 

  (一)本次竞赛活动的技术工作组、裁判组参赛期间的交通、食宿,由相应项目竞赛承办单位统一负责。 

  (二)除上述人员外,参加本次活动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按有关规定的标准,由派员单位、所在单位承担。 

  (三)本次活动经费使用标准可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单位考试评审等劳务费执行标准的通知》(闽财行〔2016〕8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经费管理的通知》(闽教职成〔2018〕4号)等文件关规定执行。 

  (四)省级竞赛补助资金的使用应符合《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法》(闽财社〔2019〕11号)有关规定。 

  三、工作要求 

  (一)本次活动各承办单位应制定各项活动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并结合当地防疫部门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及实施管理,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本次活动的各参赛代表队应安排负责竞赛工作的相关人员担任本参赛代表队领队1名)和工作人员(3名以内)。各领队要做好本参赛代表队所有参赛人员的组织、安全管理工作,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组委会的有关规定。所有参赛人员应在参赛前登录福建省职业资格工作网(www.fjosta.org.cn),查看本次大赛的通知、技术文件等,参赛前应熟悉竞赛有关要求,根据竞赛技术文件的要求,按规定携带自备工具。 

  (三)参加本次活动的有关人员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相关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抵达漳州后,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做好参加活动期间的防控工作。 

  1.有35天内国外旅居史人员,21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与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有接触史且在医学观察期内人员,有本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定义为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参赛。 

  2.参加活动的所有人员抵达漳州前14天需进行每日健康监测,抵达漳州时需提供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闽政通服务平台”绿码、行程卡绿标。 

  3.参加活动的所有人员比赛期间须如实填报《疫情防控安全承诺书》,进行每日健康监测及申报。参赛人员入住酒店期间,若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时,须立即通知酒店总台(或服务人员)等待医疗救治和评估。所有参赛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赛场。 

  (四)本次赛按照《2021年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则》及竞赛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智能传感器技术应用)、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工业机器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两个赛项的选手及其指导老师,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联系承办单位,于11月10日到达赛点熟悉场地及设备。 

  (二)各参赛代表队须为参赛选手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竞赛活动项目的参赛人员除外,按闽人社函〔2021〕191号文要求实施,住宿酒店由漳州技师学院统一安排,联系人:吕婷婷,联系电话:18065655878 

  (四)以上各项活动具体时间安排以活动手册为准。 

    

  附件:1.竞赛活动安排表 

        2.竞赛活动联系人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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