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3000-2026-00023
- 文号: 闽人社提案复〔2026〕3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6-04-09
- 有效性: 有效
省民政厅:
《关于推动我省养老事业提质增效,持续擦亮“福见康养”品牌的提案》(20262045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省各级人社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指导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养老护理员参加技能水平评价类医疗护理员考试,取得国家职业(工种)等级证书。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员通过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高、中、初级资格;鼓励合规医疗机构养老护理员参加全日制医学知识学习,通过卫生考试取得护士中、初级职称,提高健康与安全照护、情感陪伴和心理关怀等职业能力。二是在全省新增建设10个家政类产业链头部企业实训基地,加强养老护理技能人才培养。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提升养老护理从业人员技能水平。三是持续推广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体现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指导各地选取技能人才供需矛盾突出、工资水平偏低的行业(区域)试点,通过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技能人才最低工资,形成一批典型案例。联合省总工会等部门每年积极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将技能人才薪酬激励作为协商重要议题,引导企业合理确定技能人才工资水平,推动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形成提技增收、利润分享的良性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委员提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开展养老护理有关业务和技能培训。进一步发挥10个养老家政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作用,积极开展养老护理技能培训和评价。二是持续加强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大力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鼓励企业建立与“新八级工”相匹配的技能人才薪酬制度,合理确定技能人才起点工资,不断提高技能人才工资收入。
领导署名:郑朝晖
联 系 人:何春芳
联系电话:0591-87674286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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