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文号: 闽人社提案复〔2023〕10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3-07-18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108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 2023-07-20 15:27

民建界

    《关于进一步重视海洋经济科技链与产业链耦合机制创新的建议》(108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贵单位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贵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中肯,切中实际,我厅将认真研究,予以吸收。

近年来,我厅制定实施一系列政策文件,不断完善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海洋人才职称评价体系,不断健全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激发我省海洋创新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一是强化海洋科技人才评价。积极会同省农业厅修订农业系列职称标准,将水产专业纳入农业系列职称评审,会同省农业厅、省海洋渔业局开展水产专业职称评审。积极会同省工信厅、省机械工业联合会开展船舶机械专业职称评审;对我省未开展评审的海洋预报、船舶等专业,及时委托自然资源部、交通部进行评审。二是助力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会同省科技厅出台《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科农〔2021〕7号),赋予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在科研活动中的职称评聘、薪酬分配等方面更大的自主权。三是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机制。2021年,我厅牵头转发《人社部、财政部、科技部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68号),明确事业单位按规定对完成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给予的现金奖励,计入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计入基数。同时,对职务科技成果现金奖励实施备案制,赋予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更大自主权。四是允许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兼职取酬。落实《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7〕39号)等文件精神,允许经所在单位同意,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的科研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等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兼职收入不受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采纳贵单位建议,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靠前配合科技、海洋等部门,将海洋经济相关专业列入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推动人才评价制度、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科研人员兼职兼薪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到实处,激发海洋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助力我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感谢贵单位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孔繁军

      人:吴羽炫

    联系电话:0591-87857057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71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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