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劳动出版“技能雏鹰”奖学金评定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38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属技工院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劳动出版“技能雏鹰”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28号,请登陆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网站(www. class. com.cn)查阅下载),2020年度分配我省技工院校5个奖学金名额。现就做好我省“技能雏鹰”奖学金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20年度“技能雏鹰”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奖学金标准为每人3000元人民币。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绩优异,原则上2019年度总成绩在本专业名列前三。为疫情防控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
3.原则上在校期间曾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名次,或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和荣誉称号。
4.2020年度应届毕业生和往届奖学金获得者不参加评选。
二、推荐名额
各技工院校可推荐申报“技能雏鹰”奖学金学生1名。
三、组织实施
(一)各设区市人社部门、省技工教育中心分别指导市属、省属技工院校做好奖学金申请和发放等工作,并对奖学金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各学校负责对申请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推荐,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报送以及奖学金发放等具体工作。
四、评定发放程序
(一)学校申请
1.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填写《2020年度劳动出版“技能雏鹰”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
2.学校逐项审核《申请表》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学校负责人根据申请学生品学等综合情况,按《申请表》要求撰写推荐信。
4.学校报送材料。
(1)学校于2020年3月25日前将本校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名单和联系方式(信件主题请注明“学校编号+学校名称+雏鹰奖学金联系人”)发送至省技校资助办公室指定邮箱。
(2)学校于2020年4月17日前将《申请表》(含推荐信)、公示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并附公示实地场景照片)、相关成绩和获奖证明等材料报送至省技工教育中心,疫情期间,材料以扫描或照片形式通过电子邮箱报送(信件主题请注明“学校编号+学校名称+雏鹰奖学金材料”);疫情结束后,再寄送纸质材料,备案存档。
(二)审核
1.省级人社部门审核、择优上报。
2.部评审委员会核定,正式公布获奖名单。
(三)发放
1.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按照获奖学生名单,将奖学金汇款至学生所在学校,并寄送证书。
2.学校收到奖学金后,应及时举办奖学金发放仪式,向获奖学生颁发奖学金和证书,获奖情况应载入学生档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技能雏鹰”奖学金评定发放工作,指定相关职能部门专人负责,并指导有关技工院校做好奖学金的评定发放工作,发给学生的奖学金不得用于抵扣学生在校期间的其他费用。
(二)按时报送材料。各技工院校应严格按照奖学金评定发放程序,根据《2020年度劳动出版“技能雏鹰”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流程图》(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内容准确无误。各技工院校上报的材料应按《流程图》中标注的顺序排列并装订,全部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张,如有图片及音像资料,请将电子版发送至省技工教育中心邮箱。
(三)注重宣传报道。各设区市人社局和有关技工院校要做好奖学金获奖学生典型励志事例的收集、整理工作,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省技工教育中心 联系人:林莉鹃
联系电话:0591-87525543
电子邮箱:fjjxzzb@163.com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井大路龙山巷14号龙山大厦506室
邮政编码:350001
附件: 1.申请表
2.工作流程图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