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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社表彰〔2022〕17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评选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22-07-06 15:52

各设区市人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省住建厅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评选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6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成立福建省推荐评选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工作小组(详见附件1),负责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选办”),设在省住建厅机关党委,具体负责推荐评选的日常工作。各地各单位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二、推荐评选名额   

  此次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表彰名额为: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200个,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350名,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劳动模范450名。分配我省推荐名额为: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10个,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23名,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劳动模范30名。经研究,我省实行差额推荐,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推荐名额分配表分配名额组织开展好推荐评选工作。 

  推荐评选工作面向基层一线、龙头企业,重点考虑在落实“一带一路”、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国家重大战略、重大部署、重大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副厅局级及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的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先进工作者中,处级干部的比例严格控制在20%以内;劳动模范中,一线职工数量不低于总数的60%,企业负责人(包括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负责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省属企业的二级以上企业、地市企业的负责人)的比例严格控制在20%以内。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高级职称且继续从事科研教学工作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按照科研人员身份参评。各地各单位如有推荐处级干部、企业负责人的,事前须经省评选办同意后上报。 

  三、推荐评选程序要求   

  推荐评选工作要严格执行人社部函〔2022〕69号文件所规定的评选程序和要求各设区市住建(建设)局、平潭交建局会同人社部门(党群工作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参加,成立设区市推荐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推荐评选工作,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部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部门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等公示无异议后,报设区市推荐评选工作小组。推荐的候选对象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其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对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按管理权限还应当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部门意见企业及其负责人、非企业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人社部函〔2022〕69号文件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四、初步报送材料 

  7月12日前,各地各单位按照人社部函〔2022〕69号文件规定报送推荐评选材料,确保推荐评选工作有序开展。报送材料如下: 

  推荐评选工作报告推荐对象主要事迹、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和初审表、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审批表和初审表、征求意见表推荐对象汇总表、推荐公示材料原件等。同步线上登录国家表彰奖励信息系统,填报本省推荐对象的电子版初审(正式)材料,提交审核推荐对象汇总表按照推荐优先顺序进行排序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初审推荐审核工作组织情况、公示情况、考察情况、推荐意见等主要事迹主要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要求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同时附1份3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 

  五、正式报材料 

  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后,省评选办将正式推荐对象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公示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向全国评选表彰领导小组报送正式评选材料。 

  各地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将本单位推荐评选工作联络人员及联系方式以电子版形式报送省评选办。推荐评选相关表格在省住建厅官网(https://zjt.fujian.gov.cn/)“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内自行下载 

  联系方式:   

  1.省住建厅 

    李代义    

  联系电话: 0591-87537612 15880355666 

      真: 0591-87616286 

       箱:190745952@qq.com 

  联系 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    

  2.省人社厅 

    人: 占金洪 

  联系电话: 0591-87833920 

    

  附件:1.福建省推荐评选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工作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福建省推荐评选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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