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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社表彰〔2020〕21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福建行政学院关于表彰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20-08-25 11:38

各设区市人社局,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校(行政学院),省直机关工委党校 

    近年来,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广大教职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加强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建设新时代新福建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开创我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决定,授予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等12个单位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李海星等40名同志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发扬成绩、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为干部教育培训事业的持续发展再立新功。全省各级校院和广大校院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校姓党、从严治校、质量立校,不断开创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新局面,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推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2.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福建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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