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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21-01-12 08:47 字号: 大 中 小 阅读:{{pvCount}}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