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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仲裁

《福建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展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裁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调解建议书》和委托调解制度是什么?

来源: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20-08-02 17:39         字号:       阅读:{{pvCount}}

  《调解建议书》是指发生劳动人事纠纷,当事人未经调解直接申请仲裁的,省仲裁院向当事人发出建议的文书,征求当事人是否调解,如果调解,积极引导当事人到有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的一种文书。   委托调解制度是指已经受理当事人的仲裁申请,当事人双方在开庭之前,经过双方同意,仲裁庭可以委托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邀请相关调解组织调解员到仲裁委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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