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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20-08-02 17:39 字号: 大 中 小 阅读:{{pvCount}}
《调解建议书》是指发生劳动人事纠纷,当事人未经调解直接申请仲裁的,省仲裁院向当事人发出建议的文书,征求当事人是否调解,如果调解,积极引导当事人到有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的一种文书。 委托调解制度是指已经受理当事人的仲裁申请,当事人双方在开庭之前,经过双方同意,仲裁庭可以委托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邀请相关调解组织调解员到仲裁委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