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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公报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省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1-12-12 16:42        字号:       阅读:{{pvCount}}

  闽人发〔2011184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省内各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单位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外专发〔2011108号)要求,为做好2011年度全省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单位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年检形式以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单位自查为主。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要高度重视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单位年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实际,研究部署并制订具体的年检工作方案,组织当地所有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单位参加年检,指导其开展自查工作,并重点抽查部分单位。要按照规定对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单位的聘请工作情况逐个进行审查,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出准予注册、暂缓注册、注销资格和吊销资格的意见。

  二、年检分工

  在榕的部属和省属各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单位的年检工作由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所属的省外国专家局直接组织实施,其余聘请资格单位的年检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组织实施,并提出年检意见,报送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所属的省外国专家局。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有关规定,高等院校聘请资格单位的年检意见,由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所属的省外国专家局审查、审核后,报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复;中等以下(含中等)教育机构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单位的年检意见,由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所属的省外国专家局审查、批复,并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备案。

  三、年检内容

  (一)本单位执行国家有关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情况;

  (二)本单位外国专家管理制度、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人员配备情况;

  (三)外国专家安全防范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自租房外国专家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

  (四)对涉及安全、政治、宗教等事件是否及时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

  (五)外国文教专家合同规定(工作条件、工资标准、生活待遇、医疗保险等)以及合同附件内容执行情况处理合同纠纷的典型案例、经验和教训;

  (六)聘请工作的主要成绩和重要成果及经验,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具体整改措施;

  (七)对加强完善外专管理及聘请资格单位管理的建议和意见。

  四、材料报送

  (一)各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单位应于1215日前按本通知第二条要求向省外国专家局或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年检表》(见附件1)和《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聘请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并对存在的问题应提出具体整改措施。2011年度经批准新获得聘请外国专家资格单位不列入此次年检范围,其他不参加年检的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

  (二)各设区市年检工作结束时,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应形成本市的年检报告(书面和电子版各1份),于1221日前上报省外国专家局。年检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设区市开展年检工作情况;

  2、本设区市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基本情况;

  3、对聘请单位的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工作是否给予认真指导和帮助,为聘请单位解决了哪些实际问题;

  4、是否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闽人发[2006]33号和闽人发[2010]27号文件要求的条件、程序以及时限,对申请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认可单位进行受理、初审以及实地核查;

  5、对未具备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的单位擅自聘请外国人或具备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但聘请非持有工作签证的外国人的单位是否及时清理和严肃查处;

  6、外国专家管理工作中有无发生重大事故或发生事故之后如何处理的情况;

  7、对照年检标准,审查各聘请单位《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年检表》,提出准予注册、暂缓注册、注销聘请资格、吊销聘请资格建议。

  8、根据各聘请单位提供的《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聘请情况统计表》,形成本设区市的《2011年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年检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大专以上教育机构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单位年检处理意见》(见附件4)、《中等以下教育机构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单位年检名单》(见附件5)并与年检报告一同上报(书面和电子版各1份)省外国专家局。

  92011年新批资格单位名单Excel表格(书面和电子版各1份)。

  五、其他

  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单位的年检工作是外国专家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设区市外国专家管理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指导各聘请单位做好此项工作。省外国专家局将视具体情况对各地市及省属聘请外国专家资格单位的年检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并形成年检结果上报国家外国专家局。本通知及附件电子版可从福建省外国专家局网站(http://fujian.caiep.org/)“行政许可”“公告通告”栏目下载。

  省外国专家局联系人:林兆贵

  电话:0591-87821722

  传真:0591-87833900

  邮编:350001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409

  电子邮箱:fj87821722@163.com

  附件:

  12011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年检表

  2、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聘请情况统计表

  32011年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年检工作情况汇总表

  4、大专以上教育机构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单位年检处理意见

  5、中等以下教育机构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单位年检名单

  6、参加2011年度年检的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名单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О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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