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86号),我省组织开展了推荐评选工作。经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同意,现将我省推荐对象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5年3月10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以信函、传真等形式向我们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1.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机关党委
传真:0591-87077335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水路18号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机关党委
邮编:350001
2.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与任免处
传真:0591-87821785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76号8号楼527室
附件: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及主要事迹
福建省推荐评选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