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73号),在全省组织开展了评选推荐工作。经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至12日(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向省推荐评选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传真、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情况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1.福建省财政厅人事处
传真:0591-87097638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
邮编:350003
2.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表彰与任免处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8号楼527室
传真:0591-87821785
福建省推荐评选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