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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20-11-17 17:01 字号: 大 中 小 阅读:{{pvCount}}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