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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社办〔2020〕12号

关于切实做好我省技工院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部门文件 发布时间 : 2020-01-30 10:57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为贯彻落实2020年1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部署,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技工院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4号)精神,现就我省技工院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各设区市人社局、各技工院校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绝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根本遵循,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确保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在校园内流行、蔓延。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领导,未雨绸缪,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引导师生科学理性认识。

  二、成立防控工作小组。各校应成立以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小组。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增强责任心,扎实做好防控工作。各地和技工院校要结合工作实际和技工院校特点,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寒假期间值班值守,狠抓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点环节,停止举办聚集性活动,切实落实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各技工院校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防控疫情第一线,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分类落实防控措施。各地和技工院校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分类做好应对预案,结合实际做好检测设备、隔离空间预备、开学师生返校预案等相关工作。一是针对学校教职员工,要建立去向报告制度,对教职员工离校期间的活动地以及时间等情况做到全面掌握;二是针对留校学生,要通过走访慰问等方式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做好防控工作;三是针对离校返回湖北和途经湖北返乡的学生,要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情况,根据具体情形采取应对措施,节后具体返校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四是针对计划接待湖北籍或湖北居住亲友的师生,要进行劝导警示,劝吁对方取消行程;五是针对将从湖北和途经湖北返校的师生,要按防疫管理规定自行留观隔离十四天、不要外出,并建立定时报告制度,做到病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卫生整治工作。各技工院校要积极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协助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科普教育工作,利用微信群、QQ群、校园网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不信谣、不传谣,提醒师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加强锻炼增强体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要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技工院校环境卫生条件,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五、积极参与联防联控。要密切关注师生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集中救治、全力救治患者,有效处置疫情,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各技工院校要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密切联系,及时掌握疫情信息,获取专业指导,确保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科学有效。各设区市人社局也要积极主动联系卫健、教育、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协调联合开展春季开学后校园卫生防疫专项督查工作。一旦发现校园疫情,要及时向当地卫健部门和师生通报进展情况,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积极与媒体沟通,正面引导,避免炒作。

  六、做好开学前后各项防控准备工作。各级人社部门、技工院校要重点做好开学前后防控准备。放假期间重点做好疫情安全排查工作。各技工院校要推迟开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开学前要梳理和完善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学后,对发现的发热、咳嗽等症状病人要及时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并按疾控机构要求规范处置;学校应暂停开展军训、学生招聘会等大型活动。省厅审批的技工院校应按属地原则向各级人社部门及时报告疫情防控情况。

  各技工院校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开学后建立实施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及时将校园防疫工作情况报送省厅(网盘http://fjjxaq.ys168.com)。

  联系人: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黄晖  0591-87522301    省技工教育中心 尤祖清 0591-87505352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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