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最新文件 > 本部门文件

福建省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系列政策指南(四)之: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18-12-18 17:06

   

随着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速度加快,用工企业对农民工的技能要求不断提高。为促进农民工技能水平与企业用工需求相适应,近年来,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为推动政策落到实处,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近年来省级层面出台的惠及农民工的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进行归纳整理,现依托我厅门户网站进行系列宣传,最大程度扩大政策知晓面提高政策使用效益。

 

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一)政策名称: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二)政策内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以发证日期为准)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所区别。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三)政策依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闽农工办〔2018〕18号192号)

(四)申报材料:1.福建省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确认表;2. 居民身份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1.按属地原则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递交申请;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保险缴费核验;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比对持证人历史享受补贴情况及所持证书情况并核验反馈;4.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提出初审意见报同级人社、财政部门复审;5.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贴资金至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六)受理机构(窗口):申请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七)受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1. 福州市晋安区后浦路6号福州市劳动保障大厦二楼,联系电话:0591-87305710

2.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联系电话:059212333

3. 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金保大楼3层,联系电话:0594-2678282

4. 三明市东新五路玫瑰新村51幢,联系电话:0598-7500903、8296416

5. 泉州市丰泽区兰台路人才大厦1楼就业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595-22376044

6. 漳州市芗城区博爱西路1号上江名都D幢4楼人力资源市场,联系电话:0596-2524047

7. 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98号恒力大厦2楼,联系电话:0599-8870629

8. 龙岩市新罗区闽西交易城A4-0-2,联系电话:0597-3298293

9.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8号劳动大楼(旧)2楼宁德市人才资源市场1楼,联系电话:0593-2968638

10.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三层失业保险窗口,联系电话:0591-23164299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