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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文职改〔2018〕12号

关于征集福建省文物博物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委员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18-08-14 10:29

各设区市人社局、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高校,省文化厅直属有关单位,福建中国闽台缘博物馆:

    为进一步规范评委选拔程序,扩大评委选拔范围,优化评委库结构,提高入库委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2115)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征集文物博物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

   (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获得文物博物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省直文化单位获得文物博物系列正、副高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

   (四)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长期脱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事业单位行政领导不作为推荐对象。

    二、有关事项

(一)凡具备上述条件的委员人选,经个人申请并认真填写《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入库委员推荐表》(详见附件,可从福建省文化厅网站下载,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加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报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二)《推荐表》及本人高级职称证书的复印件于2018825日前分别报送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和省文化厅人事教育处。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省职改办)联系电话:0591-88528187,13859017167;联系人:李建;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 省政府大院8号楼,邮编:350003(请寄EMS)。

省文化厅人事教育处联系电话:0591-8711815915959091308;联系人:邹峰瑜;地址:福州市白马中路25号。

(三)已经进入我省文物博物系列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的委员,原则上不再另行申报。但如果工作单位和职务、办公电话和手机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可以重新申报。

 

 

 

                             福建省文化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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