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社局(公务员局)、物价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价格鉴证师、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32号)精神,现将2014年度价格鉴证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 科 目 名 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经济学与价格学基本理论 | 120 | 72 |
| 法学基础知识 |
| 价格政策法规 |
|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
|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 100 | 60 |
二、合格人员名单
我省徐竞等7人成绩合格,取得价格鉴证师资格。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和发放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 建 省 物 价 局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