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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社函〔2014〕67号

关于公布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14-02-10 09:31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规划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5号)文件,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我省吴小洁等30人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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