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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函〔2013〕259号

关于公布2013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和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来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发布时间 : 2013-09-02 08:12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信息化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8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级别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分)。

  二、我省冯晓敦等1835人成绩合格,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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