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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函〔2013〕45号

关于公布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13-01-31 15:04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统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01号)文件,现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统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二、合格人员名单

白瑞萍等134人取得中级资格,陈小平等69人取得初级资格。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和发放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统计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201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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