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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函〔2012〕412号

关于公布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12-12-25 10:04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03 号)文件,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   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均为100

 

均为60

物业经营管理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物业管理实务

 二、我省李月华等343人成绩合格,取得相应专业资格,现予以公布。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201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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