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公务员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94号)文件,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注册设备监理师 |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 140分 | 84分 |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 |||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 120分 | 72分 |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201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