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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函〔2012〕301号

关于公布2012年度质量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发布时间 : 2012-10-09 17:17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质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关于2012年度质量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79号)精神,现将2012年度质量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合格标准

  中级资格: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和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均为102分(试卷满分均为170分)。

  初级资格:质量专业相关知识科目和质量专业基础理论实务科目均为90分(试卷满分均为150分)。

  二、我省章文等233人成绩合格,取得质量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初、中级资格。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201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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