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最新文件 > 本部门文件

文 号: 闽人办〔2012〕10号

关于公布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12-02-07 11:13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7号)文件,现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二、合格人员名单

张宁等2284人取得中级资格,吴峥嵘等352人取得初级资格。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和发放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公务员局办公室

                   二O一二年二月六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