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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公开选拔团县委书记、副书记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11-12-30 16:21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更好推进清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广纳贤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中共清流县委研究,决定面向福建省公开选拔团县委书记、副书记。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共青团清流县委书记1

共青团清流县委副书记1

二、公开选拔范围

全省在编在职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家正式干部(不含试用期干部)。

三、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报考团县委书记职位

报名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身体健康,198211日之后出生。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①担任副科级职务满1年以上或现任正科级干部;②参加工作满5年以上(即2006121以前正式入编录(聘)用)现任副科级干部。

上述任职时间计算至2011121

(二)报考团县委副书记职位

报名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女性,中共党员,身体健康,198511日之后出生。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①经组织、人事、编制部门正式入编录(聘)用为国家干部工作满 2 年以上(即2009121日以前正式入编录(聘)用);②2011121日前转正定级的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2008年以来(含2008年)年度考核曾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和影响使用的规定情节的。

四、选拔方法和程序

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选拔。聘请有关人员担任监督员,对本次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1公开报名。凡具备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发给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后符合职位条件人数与选拔职位名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如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职位规定比例的,由县委公开选拔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该职位是否开考。

3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名额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分别按40%6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

笔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名额3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并对其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

5决定任用。根据干部考察情况、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以及岗位的实际工作需要,由县委公开选拔领导小组提出人选的使用意见,报县委研究。县委研究决定后,对拟任人选进行任职前公示。

6办理任职手续。公示结束后,根据公示结果,县委研究决定任职人选,在一定范围公布选拔结果。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参加共青团清流县委换届选举,当选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112312012115

2、报名方式:报名登记表可直接到清流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领取或登录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jql.gov.cn)下载。

清流县内的报名者,应于报名截止日前,携带经所在单位初审通过并盖章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年龄、入党、入编、年度考核证明及任职文件(其中清流县报考者的上述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清流县外报考者的上述证明由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及电子版数码照片(JPG格式,50KB以内)等材料到清流县委公选办进行现场审核。

清流县外的报名者,应于报名截止日前,携带上述材料直接到清流县委公选办进行资格审查,或通过邮政快递方式(报名时间以邮戳为准)将上述材料复印件寄至清流县委公选办。初审符合条件的,按照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持上述材料原件到清流县委公选办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由清流县委公选办发给笔试准考证。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清流县委公选办负责解释。

清流县委公选办地址:清流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邮政编码:365000

电话:0598-5322009

传真:0598-5322852

电子邮箱:qlxgbk@126.com

附:清流县公开选拔团县委书记、副书记报名登记表及填写说明

 

中共清流县委公开选拔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2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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