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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函〔2011〕445号

关于公布2011年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11-11-25 11:28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广告协会《关于2011年度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函》(中广协函〔20118号),现将2011度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 目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

助理
广告师

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

78

130

广告专业实务

78

130

广告师

 

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

78

130

 

广告专业实务

广告策划

78

130

广告文案

78

130

广告设计

78

130

影视广告

78

130

 

 

 

广告师

 

 

广告专业案例分析

广告策划

60

100

广告文案

60

100

广告设计

55

100

影视广告

60

100

 

二、我省林国兴等24人取得助理广告师职业资格,易璐珊等33人取得广告师职业资格。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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