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最新文件 > 本部门文件

文 号: 闽人发〔2011〕139号

关于表彰 “十一五”期间交通战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11-08-25 16:01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交通战备办公室,各成员单位交通战备办公室

“十一五”期间,我省交通战备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相协调的方针,按照“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要求,在服务部队和地方经济建设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国防交通建设工作,省交战办、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决定授予福州市交通战备办公室等9个集体、乐肇榕等23位个人“十一五”全省交通战备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努力在推动我省交通战备建设中有更大作为;希望全省交通战备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思想,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不辱使命,扎实工作,创先争优,为推动国防建设和福建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新贡献。

 

附件:福建省“十一五”期间交通战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福建省交通战备办公室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