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87号)精神,现将2011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 科目名称 | 合格标准 | 试卷满分 |
助理社会 工作师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 60 | 100 |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 |||
社会工作师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 ||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 |||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
二、我省张春铭等195人成绩合格,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李玉等71人成绩合格,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