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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函〔2011〕164号

关于公布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11-05-03 08:52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建设局(房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建设部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38号)文件,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均为100

均为60

物业经营管理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物业管理实务

 二、我省林登銮等263人成绩合格,取得物业管理师资格,现予以公布。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O一一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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