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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发〔2010〕197号

关于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开展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公共课培训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发布时间 : 2010-12-07 10:15

各市、县(区)人事局(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开展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工作部署,推动我省教育培训事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与能力建设, 进一步增强专业技术人员的节能意识和环保意识,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开展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公共课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开展学习培训,使专业技术人员了解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的基础知识,掌握我国、我省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发展的现状、趋势和推动其发展的对策措施等,进而提高管理和服务能力,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二、培训时间和培训对象

20111231日前,将全省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轮训一遍。

鼓励其他人员参加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课程的培训学习。

三、培训内容

学习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的内涵、发展基础、建设成效及存在问题,“十二五”期间我省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建设,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指导思想、指导原则和发展目标,我省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以及促进我省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的对策建议等内容。

四、培训方式及费用

为方便自学,降低成本,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公共课采取网络培训的方式进行,不再出版发行纸质教材。省公务员局委托省继续教育协会制作电子教材,开展网络培训。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研讨会等方式开展培训。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08372号),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网络培训及网络考试的收费标准为70/人。

网络培训报名、缴费、上网学习及网络测试方法请登录省继续教育协会网站(网址:www.fjcec.cn)查询,也可直接与省继续教育协会联系,联系电话:0591-8787452787304786

五、培训考试及登记

培训考试由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统一组织,各级人事部门具体实施。培训考试采取网络测试的方式进行。经考试合格的,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36学时记入继续教育证书。

六、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公共课培训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深入实施的一项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根据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培训方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同时要强化网络培训的监督管理,杜绝替学代学现象发生,确保培训取得实效。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将适时开展网络培训专项抽查,若发现替学代学现象的,将及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处理。

省继续教育协会应认真组织开发学习课件,做好在线服务,提高培训质量。同时,及时向学员所在单位反馈其培训测试情况,作为单位人事部门登记培训教育学时的依据。

各地各部门在组织开展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公共课培训过程中有何建议与要求,请及时与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培训处联系,联系电话:0591-8782178587833947

 

附件: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公共课网络培训报名表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