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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函〔2011〕21号

关于公布二〇一〇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11-01-13 17:48

各设区市人事局(公务员局)、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建设部门,省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10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20

5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00

4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公路工程

 

 

各科目

均为120

50

水利水电工程

50

市政公用工程

50

建筑工程

50

矿业工程

50

机电工程

50

二、我省陈月聩等15623人成绩合格,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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