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事局(公务员局)、财政局,省资产评估协会,省直有关厅(局)、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注册设备监理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0〕575号)精神,现将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 满分 | 合格 标准 |
注册资产评估师 | 资产评估 | 100分 | 60分 |
经济法 | |||
财务会计 | |||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 |||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二、我省高梦舸等34人成绩合格,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O一O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