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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发〔2010〕189号

关于做好2010年我省防抗第13号台风“鲇鱼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记功奖励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10-11-29 15:31

有关设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

  今年13号台风鲇鱼1023日在漳浦县登陆,给我省带来了严重影响。在防抗第13号台风期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有力领导下,广大干部群众万众一心,团结奋战,科学防范,把台风灾害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取得了抗台救灾斗争的重大胜利,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总结我省抗台救灾工作经验,弘扬先进,进一步激励全省人民大干150,奋力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给予防抗第13号台风鲇鱼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记功奖励。现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名额

  (一)奖励的范围。在防抗13号台风鲇鱼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二)名额。一等功集体10个,二等功集体8个;一等功个人8名,二等功个人22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推荐条件

  ()先进集体推荐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体可进行推荐: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指示,按照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严密,指挥正确,措施得力,防御有效;

  2.在防台风抢险中及时组织力量,转移、抢救危险地段群众,有效避免人员伤亡,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气象、水文、海洋等预报及时准确,通信畅通无阻,科学合理调度水利工程,减灾效益显著;

  4.迅速抢修受损公路、供电、通信、供水、水利等基础设施,灾区工农业生产恢复较快; 

  5.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妥善安置灾民生活,做好灾区重建,保证社会稳定; 

  6.及时有效调运抢险救灾物资,成绩突出。  

  7.对防台风抢险有其他突出贡献。

  (二)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可进行推荐:

  1.执行防台风抢险救灾任务时,指挥正确有力,执行上级部署坚决,严格按照预案进行落实,成效显著,出色完成任务。  

  2.及时准确预测预报和传递台风、暴雨、潮位信息,为防台风科学决策献计献策,发挥重大作用。  

  3.发现重大险情,报告及时,并积极投入抢险斗争,贡献突出。  

  4.在危险关头,冒着生命危险保护堤防、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安全,疏散转移人员和重要物资有重大贡献。  

  5.在防台风抢险中,及时组织抢险救灾物资供应,成绩突出。  

  6.在防台风宣传报道中不顾个人安危,深入第一线,准确及时报道防台风先进事迹,对弘扬抗洪精神发挥重要作用。  

  7.对防台风抢险有其他突出贡献。

  三、推荐办法

  (一)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履行推荐程序,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经所在地县级以上防汛抗旱指挥部、人事局(公务员局)自下而上逐级上报,经福建2010年防抗13号台风鲇鱼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记功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省委、省政府审定。

  对拟推荐的对象,要以适当形式在当地和所在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姓名或名称、简要事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将对拟记功奖励对象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公示。

  (二)推荐对象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得到干部群众公认。被推荐人选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征求同级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被推荐人选为企业负责人的,须征求企业所在地纪检、监察、工商、税务、环保、社会保障、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

  (三)推荐重点要面向基层单位、面向基层一线干部群众。处级以上个人原则上不作为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四、有关要求

  推荐记功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需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福建省2010年防抗13号台风鲇鱼先进集体记功奖励审批表》、《福建省2010年防抗13号台风鲇鱼先进个人记功奖励审批表》一式4份。先进事迹要内容翔实、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推荐的先进个人需报送2寸彩色免冠近照4张。审批表可到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fjrs.gov.cn)。审批表、公示报样、照片及电子版光盘等推荐材料,请于20101210日前报2010年防抗13号台风鲇鱼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记功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记功奖励方式

  由省委、省政府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别记一等功和二等功,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对于获得记功奖励的集体和个人,按每个记一等功的集体10万元、记二等功的集体5万元、记一等功的个人6千元、记二等功的个人3千元的标准发放奖金。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除了表彰奖励之外,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系统将通过各类媒体予以宣传报道,以弘扬精神,引导群众,教育干部,充分发挥其先进引路、典型示范的作用。

  六、组织领导

  (一)成立“福建2010年防抗13号台风鲇鱼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记功奖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记功奖励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组长由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张昌平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王星云,省公务员局局长、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主任丛远东,省水利厅厅长杨志英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承担评选奖励的各项具体工作。联系电话:0591-878360038782178587833920(传真);电子信箱:kpc@fjrs.gov.cn

  (二)各有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选记功奖励工作的客观公正。

  附件:

  1.福建2010年防抗13号台风鲇鱼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记功奖励名额分配表

  2.福建省2010年防抗13号台风鲇鱼先进集体记功奖励审批表

  3.福建省2010年防抗13号台风鲇鱼先进个人记功奖励审批表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福 建 省 公 务 员 局

           防 汛 抗 旱 指 挥 部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