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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函〔2010〕372号

关于公布2010年上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10-10-08 16:31

各设区市人事局(公务员局)、外事办,省直有关厅(局)、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上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80号),现将2010年上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2010年上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英语、日语笔译、口译(交替传译类)各科目和二级英语口译同声传译类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我省陈文杰等37人成绩合格,取得相应级别翻译笔译、口译专业资格。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O一O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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