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事局(公务员局)、环保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78号)精神,现将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 200 | 12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 150 | 9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 150 | 90 |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120 | 72 |
二、我省林红等15人成绩合格,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二O一O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