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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函〔2010〕79号

关于公布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我省合格人员名单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10-02-26 10:54

各设区市人事局、国土资源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1号)精神,现将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我省陈延愉等3人成绩合格,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二O一O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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