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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办〔2010〕6号

关于公布2009年度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10-01-18 09:34

各设区市人事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53号)精神,现将2009年度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     合格标准

企业法律顾问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二、我省刘永贤等50人考试成绩合格,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二O一O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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