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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函〔2009〕369

关于公布2009年度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09-09-18 10:29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03)精神,现将2009年度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税法()、税法()、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科目均为84分(试卷满分均为140分),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我省庄如莎等316人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OO九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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