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意见的复函》(人社厅函〔2009〕251号)精神,现将2009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 专业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 | 宏观经济政策 | 150 | 90 |
| 投资建设项目决策 | 150 | 90 | |
| 投资建设项目组织 | 130 | 78 | |
| 投资建设项目实施 | 150 | 90 |
二、我省何群华等11人(名单附后)成绩合格,取得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资格。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人事厅办公室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九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