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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办〔2009〕49号

关于公布2008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福建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09-04-28 09:11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9号)精神,现将我省2008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专业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分)。

二、我省林颀等903人(名单附后)成绩合格,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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