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厅(局)、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8号)精神,现将2008年度国际商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资格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国际商务师 |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 | 100 | 60 | ||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 | 100 | 60 | |||
业务外语 | 具有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60分及以上的考试成绩通知书或持有原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合格证 | ||||
外销员 | 外经贸综合业务 | 100 | 60 | ||
外经贸外语 | 英语、日语、俄语、法语的笔试和口试两部分均为: | 100 | 60 | ||
二、我省冯文等6人(名单附后)成绩合格,取得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邓敏猛等122人(名单附后)成绩合格,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