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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办〔2008〕116号

关于公布2008年度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08-09-19 11:23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66)精神,现将2008年度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税法()、税法()、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科目均为84分(试卷满分均为140分),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我省赖秀艳等152人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〇〇八年九月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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