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最新文件 > 本部门文件

文 号: 闽人办〔2008〕111号

关于公布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事厅 发布时间 : 2008-09-05 18:07

各设区市人事局、卫生局,省直有关厅(局)、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60号),现将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各专业、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我省徐兰清等11479(名单附后)成绩合格,取得相应级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人事厅办公室       福建省卫生厅办公室

 

 OO八年九月四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