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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省文化艺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08-09-25 00:00

各设区市人事局、文化(文化与出版)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实施福建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进一步推动文化艺术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加强我省文化艺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现将《福建省文化艺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 建省 人 事 厅     福 建 省文 化 厅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福建省文化艺术专业技术人才

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办法

 

为全面实施福建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5815工程”),推动我省文化系统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加强文化艺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73号)、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发[2006]117号)和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的通知》(闽人发[2006]200号)精神,结合我省文化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根据《福建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适应我省文化事业产业发展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从2006年至2010年在全省开展文化艺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每年培训各类文化艺术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800人左右,五年内共培训上述人才4000人。通过全面加强文化艺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大力提高我省文化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提升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建设文化强省提供人才智力保障。

二、实施原则

(一)更新知识,提高能力。服从海峡西岸和谐文化建设的需要,加快文化艺术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步伐,着力提高文化艺术专业技术人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结合实际,按需施教。按照我省文化艺术事业产业发展要求,结合文化系统实际需求,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增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突出重点,带动整体。以中高级人才为重点,优先培训紧缺急需人才,辐射带动整个文化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促进技术人才素质和能力的提高。

(四)改革创新,注重质量。优化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强化服务体系,创新继续教育施教模式和管理方式,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和效益。

三、培训内容

(一)开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根据人事部、文化部以及省人事厅确定的“工程”公共科目课程及培训大纲,开设相关的继续教育公共必修课,供文化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培训。通过公需科目培训,促进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拓展学识,开阔视野,激发创新思维,培养提高学习、实践和创新的能力。

(二)开展专项继续教育活动。根据我省文化艺术事业产业的发展和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的需求,开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专项培训。同时,根据不同的岗位、技术任务、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等实际情况和需求,对艺术、群文、图书、文博和管理人员分别确定相应的继续教育内容。

1、艺术类:实施艺术精品工程,推动艺术创作和生产再上新台阶,组织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艺术理论、艺术创新、艺术作品创作、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和国家美术精品工程创作、艺术表演、艺术鉴赏、福建地域特色文化等内容,提高艺术人员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力争多出舞台艺术精品美术精品,促进文艺全面繁荣。

2、群文类:根据社区及农村基层文化建设的需要,组织群文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基层文化馆工作职能及定位、文化馆如何发挥基层文化阵地作用、加强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文化馆的管理及业务知识。适应科技发展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的需要,组织学习文化信息网站管理知识,利用文化信息资源,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提升群众文化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推进农村文化建设。

3、图书类:适应图书馆事业的发展,组织图书馆人员学习补充新知识,完善知识结构;组织图书专业人员学习图书馆的业务知识,尤其是学习现代信息技术在图书馆应用中的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在计算机网络环境下从事专业工作的能力,建立健全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突出具有民族特色和福建地域特色的文化信息,不断充实和丰富传播内容。

4、文博类:根据文博事业产业的发展需要,组织文博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文物市场管理、考古学、博物馆学、古陶瓷、古建筑、中国美术发展史、闽台关系史等内容,提高文博专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5、管理类:组织文化工作管理人员学习文化工作政策法规、现代管理知识、文化艺术体制改革、艺术创新、文化产业知识、文化经营和文化市场监管知识等内容,提升管理水平,培养一支思想作风好、专业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文化工作队伍。

四、培训方式

(一)举办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根据艺术发展和科技创新需要,每年举办一期“现代文化艺术重大理论业务高级研修班”(分类轮训),培训200名高级专业技术骨干,并积极申报争取列入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研示范班。

(二)集中培训。依托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开展集中脱产培训,采取参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境外考察交流、讲座相结合的方式,每年举办6期各类文化艺术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各类专业技术骨干1200名左右。

(三)举办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讲座。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讲座是一种参与广、时间短、见效快的继续教育形式,委托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重点,围绕文化系统工作中心,每年举办一期面向全省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讲座,共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约700名左右。

(四)自学。根据文化艺术专业技术人员的不同需要,采取自选、自修等方式进行个性化的继续教育培训。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方式

福建省文化艺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由省人事厅、省文化厅共同组织实施,省文化厅具体负责。省人事厅、省文化厅共同成立“福建省文化艺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事项决策、领导和协调等工作;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人事教育处,负责领导小组和工程实施的各项日常工作。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受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并在其指导下,为主负责课程设置、教师聘请、教材(资料)准备、学员组织以及继续教育登记等具体工作。

(二)实行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和统计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工程的学习情况,由继续教育基地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每年年终及时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工程继续教育情况,并报省人事厅备案。

(三)加强服务体系建设

1、积极为继续教育供需双方搭建服务平台。加强调研,根据需求制定5类专业人员学习内容,逐步建立健全文化艺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继续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

2、认真抓好师资队伍建设,聘请文化艺术界高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授课,逐步建立起专兼结合、以兼为主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师资队伍。

3、定期组织专家、专兼职教师进行继续教育理论调查、座谈研究,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和方法。

(四)经费保障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经费应由政府、单位共同承担。省文化厅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对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所需经费每年列入预算,专款专用。各单位对参加学习人员要给予支持。施教单位要尽量降低培训成本,按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向学员收取一定的费用。所有收费培训项目上报审批,不以营利为目的,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其他

1、要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知识更新工程的继续教育,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接受继续教育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72学时)。

2、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培训情况应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并与岗位聘用相结合。

六、具体安排

2006年—20074月为启动阶段。制定下发实施办法,成立福建省文化艺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文化事业产业领域知识更新工程的宣传工作。

20075月—2010年上半年为全面实施阶段。大力实施文化艺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大规模开展知识更新培训活动,推动继续教育工作发展。

2010年下半年为总结评估阶段。认真做好文化艺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情况的总结评估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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