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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通信职改〔2009〕4号

关于报送工程技术人员通信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08-07-04 10:02

经研究,拟定于200811月召开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通信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从事有线传输、无线通信、电信交换、数据通信、移动通信、电信网络、通信电源、计算机网络等专技术工作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规定的高级工程师任职条件,均可申报评审通信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详细分类见附件1“通信专业的分类与范围”)

二、申报人员应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1、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职改办委托评审函一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复印件无效。

3、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的《考核登记表》各一份。

4、《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见附件3),一式35份,用A3纸打印。

5、任现职以来独立撰写并在正式出版发行的省级以上本行业刊物或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均需有CNISSN刊号,不含增刊)上发表的论文原件1篇(学历破格者,以论文申报要提供4篇)。

6、专业技术代表作一式4份,用A4纸打印,并要求不体现作者姓名与工作单位,不盖章。申报人员还应将代表作电子文档发送至jnjd@fjca.gov.cn,并做好答辩准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代表作要求:必须是任现职后个人独立撰写的,内容必须与申报专业一致,选题和内容应密切结合本人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要求论点正确、立意新颖、论据充实、逻辑严密、文字简洁并对工作有指导意义,杜绝套话、空话。

7、有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称批文或资格证书;任现职以来能反映个人在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方面的材料、证书、获奖证明;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一式4份,要求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装订。

8、破格申报人员应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并按学历或资历破格的不同申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同时在简明表备注栏中注明符合文件的哪条破格申报条款。

9、凡申报材料的复印件必须经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申报材料应使用信封套装,打印并填写一份评审材料清单(见附件2)粘贴在信封正面。

10、单位统一报送材料的,需提供申报人员花名册(见附件4)一式2份,用A3纸打印并加盖公章,同时将花名册电子文档发送至jnjd@fjca.gov.cn

三、其他有关事项

1、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时间计算到20081231

2、各单位应将经申报者本人填写并拟上报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含7天)。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所在单位应在该申报人员的推荐意见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XXXXxx日至XX日),材料真实,符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3有关政策文件和表格可参见通信人才网(www.txrc.cn)的政策法规资料下载栏目。

4、评审收费按闽价[2000]费字239号文件执行。

5、报送材料时间为2008820920,逾期恕不受理。

6、联系人:施榕颖,联系电话:059187527522,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57号闽东大厦2005室。

 

                           二OO八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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